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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年09月03日 00:00    作者: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调动全院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校风、学风、教风建设,推动我院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对我院在2009/2010学年度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岗位上涌现出来的“三育人”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职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

3.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治学严谨、精心育人,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关心、参与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发展事业,积极参加本单位和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5.年终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

6.评比实行安全、计生、廉政一票否决制。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1.教学系部按本单位总人数的7%产生,由教务处组织推荐;

2.非教学单位按总人数的5%产生,由院工会组织推荐;

3.班主任中推荐的“三育人”先进个人,按全院班主任总数的10%产生。由学生处组织推荐。

(二)评选名额

全院评选“三育人”先进个人具体名额参照《“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1)。

(三)评选程序

1.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在上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人员中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

2.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对口上报推荐名单。

3.召开党委(扩大)会审定名单。

4.张榜公布名单,接受全院师生员工评议。

5.审批确定“三育人”先进个人名单。

四、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组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要对申报推荐人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未达条件被推荐上报者一经核实取消被推荐资格,不得再补报。

2.各教学系部推荐候选人的重点是教师。

3.各单位推荐的“三育人”先进个人,须填写《2009-201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2)。

4. 被推荐的“三育人”先进个人须报送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A4纸打印,字数在1千字左右),

5.各单位推荐的名单及相关材料请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对口报送教务处、院工会和学生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教务处、学生处和工会对各单位上报的名单进行初步审核后于9月5日下午汇总报院党政办。

特此通知

附1: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2:2009/2010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二年九月二日



附件列表:
1:附1、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doc
2:附2、推荐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