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即将到来,根据国办发明电(2008)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09年国庆、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9月27日上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上星期四的课。
二、“两节”放假期间,参与校庆工作的干部、教职工、学生不放假。
三、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见附件)。
四、为进一步做好国庆前后学院维护稳定工作及甲型H1N1防范工作,全体师生员工放假期间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外出者要向本单位负责人履行请销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各单位向工会上报本单位教职工放假期间每日体温记录,各系部向学生处上报学生放假期间每日体温记录。
五、严禁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各单位要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等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并于9月27日前将本单位两节值班人员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党政办公室。
八、各单位领导要做好值班检查工作,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对无故脱岗人员要进行严厉批评,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附件:太原工业学院冬季作息时间表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