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事业统计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12〕132号)要求和2012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布置会议精神,2012/2013学年初的综合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综合统计报表有关部分印发给你们,请安排人员,认真做好所属单位的数据统计任务。
为了高质量地完成我院综合统计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年度综合统计数据是对一所高校综合办学实力的真实反映,报表将通过教育厅直接呈报教育部。统计的数据将成为上级部门评估、考察、拨款的依据,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把统计工作作为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三、各单位填表人用钢笔或中性笔对照上一年度格式逐项、认真填写,负责人要严格审核,要分别在每张表头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根据上级要求,统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国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从2009年5月1日施行。各单位要把统计信息数据做细做扎实,坚决杜绝统计工作中错报、误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发生。
五、各单位上报相关的统计报表或数据时,一定要以综合统计报表为依据,确保统计口径和数据的一致。
六、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党政办公室联系。各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报表报送党政办公室信息科。
联系人:商丽君 电话:0351-3566011
特此通知
附件:2012/2013学年初统计报表对口填报安排
2012/2013学年初统计报表各单位有关部分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1:
2011/2012学年初统计报表对口填报安排
一、填报时间安排
9月26日——10月15日
二、统计时点
截止到各单位填报报表日
三、填报内容安排
教务处:高基112填写编号35-41号,高基311、312、321、322、331、332、高基341第6列
继续教育部:高基112填写编号42号,高基313、314、321、322、331、332
组织部:高基341第1列,高基461第1列
宣传部:高基341第3、4、5列,高基461第3、4、5、6列
人事处:高基411、421、422、423、424、431、441、451(要求:提供新增专任教师学历、学位复印件或派遣证复印件)
学生处:高基112填写编号26号,高基341第7列,高基931、932(要求:提供心理咨询资格证书复印件)
团 委:高基341第2列,高基461第2列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高基511、521第1至3列(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协助完成)(要求:新增校舍建筑面积要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手续复印件)
国有资产管理处:高基511、521第1至3列(由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协助完成),高基521第6至14列(要求:新增资产要提供资产明细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新增信息化设备资产要提供明细及发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新增多媒体教师座位数要提供购买发票及相关协议复印件,新增校舍建筑面积要提供相关的竣工验收手续复印件,报废资产要提供明细及相关报废文件,其他有变动的数据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图书馆:高基521表第4、5列,高基522表10、11列(要求:新增图书要提供图书明细、购买发票复印件,新增电子图书提供发票复印件)
网络与信息中心:高基522表1至9列、12至13列,高基112表编号25号(要求:信息化经费投入要列出支出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高基112表填写编号27
体育部:高基112表填写编号28-32
保卫处:高基112表填写编号1
四、统计报表内涵说明
《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及内涵说明》电子文件见电子政务群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