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今年,是我院施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管理工作的第一年。为推进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定于近期开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内容及方式
1.中期检查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会议汇报为主,学院考核工作领导组根据中期检查情况组织抽查检查为辅的方式。会议汇报各单位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教学系部重点检查年初与学院签订的《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非教学系部重点检查年初与学院签订的《2014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中工作任务和《山西省本科高等院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中涉及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请各单位做好自查,于10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档报送至dangzhengban1954@163.com。自查报告根据以上中期检查内容进行,字数不超过1500字。
4.中期检查结果反馈。考核工作领导组在中期检查结束后进行反馈,并督促各单位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形成中期检查报告
相关职能部门在中期检查汇报结束后,起草中期检查报告,于10月22日中午12:00前将报告电子档发至dangzhengban1954@163.com。报告主要包括:
1.结合各系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说明《教学系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本部门负责的二级指标考核情况;
2.对各系部进行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3.对《考核实施办法》、《教学系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拟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
4.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和《山西省本科高等院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中涉及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说明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困难。
党政办公室 发展与法规处
2014年10月8日
附: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中期检查汇报会相关安排
1. 10月20日下午3:00——4:30,教学系部汇报
汇报顺序: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化学与化工系、计算机工程系、环境与安全工程系、材料工程系、理学系、经济与管理系、外语系、设计艺术系、思政部与法学系、体育系
参会人员:院领导,参加汇报系部负责人,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纪委办(监察室)、学生处、保卫处、院工会、院团委、人事处、教务处、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科技处、发展与法规处等部门负责人。
2. 10月21日下午3:00——5:00,非教学系部汇报
汇报顺序: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纪委办(监察室)、学生处、保卫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院工会、院团委、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教务处、教育研究与教学评建处、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展与法规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后勤保障处、图书馆、档案馆、工程训练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继续教育部
参会人员:院领导,参加汇报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