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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15:20    作者: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党政机关省内公务活动接待从简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范围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遵循原则

(一)严格审批原则

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公务接待须有接待对象单位公函或来访函件、上级有关文件等接待凭据,无规定凭据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因工作需要邀请校外单位和人员来访、讲学等情况,接待责任单位应当作出说明。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二)归口管理原则

1、来访的上级机关、兄弟院校或有关单位直接与学院联系工作或学院邀请的宾客,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有关单位配合,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2、兄弟院校或有关单位的部门、院系来我院部门、系部访问的接待工作由对口部门、系部负责。

(三)对等、对口接待原则

1、根据宾客的身份、来校目的、接待内容,本着标准统一,对等、对口的原则进行接待。

2、部门、系部负责的接待工作,确需邀请学院领导出席的,须提前与党政办公室联系,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

(四)厉行节约原则

坚持公务与勤俭节约相结合,有效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依法依规与廉洁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监督与管理。

三、职责分工

(一)学院接待或承办的重要活动

1.党政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请示有关院领导后协调安排相关接待,包括制定接待方案、会务安排、宾客乘车、住宿及用餐等。

2.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包括根据需要在电子显示屏上展示欢迎语,邀请新闻媒体,来宾在校活动的摄影、摄像,新闻报道及资料的整理保存。

3.保卫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活动场所安全有序及来宾车辆校内通行线路的交通秩序、车辆安全管理等。

4.后勤保障处负责各参观点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电、气、暖正常供应,校园环境的美化,保证校园及活动场所的环境卫生。

5.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接待活动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协调。

6.根据需要,突发、应急接待工作可临时协调布置,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处室、系部牵头接待或承办的活动

1.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处室经分管院领导、系部经联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直接负责或承办接待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涉及相关单位参与和配合的,有关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

3.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与党政办联系由学院统筹安排进行接待。

四、接待流程

(一)任务接受

任务通常通过公函、传真、电话、领导批示等形式下达。

(二)信息掌握

负责接待部门应了解来宾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姓名、性别、职务、抵离时间、活动内容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方案拟定

根据宾客来校目的、活动时间和领导要求等拟订接待方案。方案一般由前期准备、日程安排和食宿行程安排三部分组成。

1.前期准备包括人员安排、会场布置、材料准备、宣传标语、卫生环境。

2.日程安排包括接待主题、会议安排、参加人员、承办部门和任务分工等。

3.食宿行程安排包括宾客情况、住宿地点、乘车和用餐地点、参观路线等。

(四)方案审批

将制定好的接待方案呈送主管领导或相关领导审批后定稿。

(五)任务安排

接待方案确定后,及时将方案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依据接待方案,与有关部门确定、核实任务落实情况。

(六)接站送行

接待人员根据来宾所乘航班、火车抵离时间,做好接送安排。不得在机场、车站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组织师生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造势或搞夸张性宣传,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七)会议安排

1.根据参会人员数量和会议形式安排适当的会议室,并准备名台、话筒、文件夹及相关资料等。会议室一般不安排水果、鲜花,矿泉水等。

2.根据对等原则,邀请相应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见、会谈。

(八)参观考察

校内参观考察,由牵头单位负责安排路线、确定参观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九)用餐安排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安排确定用餐时间、地点、标准及方式。

1.公务接待应安排接待对象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用餐原则上以自助餐为主,15人以下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并严格控制陪同就餐人数。接待来宾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工作餐一次,标准不超过100/人,原则上在学校餐厅用餐,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定点饭店接待,执行协议价格。

2.公务接待工作餐以家常菜、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本地产酒水饮料。中午一律不上白酒。

(十)住宿安排

1.根据宾客职级、人数、性别安排住宿。住宿一般安排在学校招待所;学校招待所条件不具备,可安排在学校定点宾馆,执行协议价格。

2.接待上级单位来我校指导工作,省部级领导安排普通套间,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的领导和学校邀请的来校进行学术交流的院士、兄弟院校校级领导以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一般安排标准间。

3.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房费原则上由来宾自己支付。除宾馆免费提供的房间用品外,不得额外配备其他物品,不得摆放香烟、鲜花、水果等。同城接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十一)用车安排

公务接待活动应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学院层面接待的来宾,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各处室、系部的接待用车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十二)费用结算

1.校内公务接待实行“一季一结”,其他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

2.在校外进行公务接待的,报账手续实行“三单合一制”,即《太原工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公务卡刷卡单三单合一,并附接待公函;在校内进行公务接待的,凭《太原工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和财务票据及接待公函报帐。

3.公务接待费由承担接待任务的单位统一支付,不得报销因私发生的接待费用和消费费用。

(十三)资料归档

任务结束后,应根据任务的等级及重要程度及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监督问责

(一)公务接待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对违规违纪的接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财务处要对报销严格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三)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审计处要在每年3月份以前,完成上年度学院和各单位的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和使用情况的审计。

六、接待要求

1.接待人员着装整洁,主动、热情、礼貌、遵守纪律,服务周到。

2.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旅游等,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

3.严禁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外事活动确需赠送礼品的,尽量选择本地具有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或实用物品。

七.办法实施

本办法由党政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太原工业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单位:

公函号

(或名称)


来宾单位


公务内容


接待对象

姓名





















接待用餐

时间

用餐场所

接待

人数

陪餐

人数

用餐费用

经办人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院领导

审批意见










注:审批单作为财务处报销凭证,凭证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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