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山西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山西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省教育规划纲要,深化综合改革、谋求内涵发展、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和谐稳定,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全省教育系统掀起学习热潮,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凝聚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力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2.切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第二十二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提升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办学理校能力。做好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基层组织提升年”活动,推动高校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加强高校党员队伍建设,重点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高校统战工作和民办高校党的建设。
3.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构建具有我省教育特色的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进校园,推动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加强对科研经费、学术诚信、基建和各种重大项目等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对高校新校区建设、“薄改计划”、“营养改善计划”、高校后勤集中采购等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重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二、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开展“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项目”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的申报评选等工作。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在线网站,做好全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的维护和后续建设工作。举办第二届高校辅导员基本素质竞赛。继续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校外教育工作,做好第二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
5.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推动学校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全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丰富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内容,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健全学校体育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和公告制度。筹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落实《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加大对全省中小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国防教育工作。
6.加强艺术教育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我省的实施意见。组织好全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继续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督导基层配齐、配强艺术教师,开齐、开全艺术课。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公示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7.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广泛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加强重点领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积极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遴选代表队参加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组织好“书法名家进校园”和第1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系列活动。指导各地推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力争完成吕梁市二类城市评估,使全省三类城市达标率接近70%。
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有关措施,弘扬优秀教师高尚师德,加大典型案件惩处力度。实施高等学校“131领军人才计划”,争取再引进40名左右院士,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高校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出台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农村教师生活待遇。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重点为村办小学和教学点补充教师。加大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国培、省培质量。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推进省、市、县三级培训基地建设。
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9. 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教育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继续做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认真做好95个省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阶段总结工作,及时发掘、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
10.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我省实施方案。严格中小学学籍管理,落实小升初免试入学政策,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稳步推进“初升高”考试制度改革,开展中考加试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试点工作。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继续深化高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探索和改进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确保各类考试安全,切实维护招考公平公正。
11. 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教育工作责任。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建立数据质量核查长效机制。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治理体系新格局。
12.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在部分高校探索建立理事会制度。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年内核准一批章程。加强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
13.进一步强化政府教育督导。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和《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专兼职督学队伍建设。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督导评估工作。建立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和奖励激励机制,力争今年有20个左右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制定出台对高校和各市教育工作的考核办法,加强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划完成县级标准化教研室、县级职教中心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监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办出特色,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对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情况、年度基础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启动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为改进教学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14.建立健全教育投入稳定增长与监管机制。落实法定增长,落实新增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确保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支出比例不降低。农村初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60元,分别达到每生每年760元、560元。推进高职院校、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制定,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完善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15.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中小学教师“局管校用”试点工作。加大职称制度改革力度,积极落实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标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完善本科院校、高职高专、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和评价条件。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
16.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引导民办教育发展,研究制定我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办法,出台财政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各地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具备条件的独立学院转制。
17. 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出台《关于进一步扩大山西省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全面推动学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做好国家留学基金委山西省“地方合作项目”。制定《山西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加大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力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提升中外合作办学层次和质量。制定《山西省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发展留学生教育。办好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8.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完成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建设”年度目标,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成果,加快学生、教师等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9.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安排等方面加大对农村教育和薄弱学校的倾斜力度。办好必要的农村教学点。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
20.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抓好“规范办学十二条”的贯彻落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收费、编班、学生作息、征订教辅用书等工作。严格控制普通高中规模,做好中职学校办学资质清查工作,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进一步规范各阶段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非正常情况转学。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21.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动各地落实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落实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制度,加强助学贷款管理。出台我省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制度。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全省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2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组织好校园招聘会,提升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拓宽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落实完善创业政策,激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
五、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3.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200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改造300所农村幼儿园,推进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制定《山西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出现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24.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完成1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任务,确保60%、力争65%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扩大联盟校、盟区制、集团化办学等新模式覆盖面。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20个县通过省级义务教育标准化认定。加快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完成第一批并启动实施第二批“薄改计划”。分类指导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积极破解择校难题。
25.提升普通高中发展水平。统筹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比例,进一步提高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办学,总结推广多样化发展试点高中的典型经验。进一步规范高中学校管理,出台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及注册办法。
26.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筹备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我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组织好第二批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的验收和第三批示范校中期交流工作。加强国家和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管理,抓好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启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启动“百校千企”工程,推动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积极探索打通中职到高职、本科、研究生的升学通道。开展新一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星级学校创建,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
27.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建成高校新校区,师生整体入驻。积极探索省市共建高校模式。加快建设山西能源学院和山西警官学院,推动组建山西中医药大学,积极筹建山西艺术学院。举办首届“山西省高校书记校长论坛”,建立高师院校教师教育联盟。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实施好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提升工程,加强本科高校教育质量评估,推动本科院校向社会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和急需专业建设。优化高校科研创新环境,打造一批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培育建设一批山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培养引进一批知名学者、学术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评选一批“三晋学者”。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努力提升高校传承和弘扬三晋文化的能力。
28.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对省属81个成人高校函授站进行教学检查。加强在晋函授站年检工作。完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和毕业生注册制度。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学制度建设,提高继续教育信息化及管理水平。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社区培训工作,组织复查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开展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00万人次以上。做好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
29.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落实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精神,制定我省的实施方案。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督促30万人以上且无特教学校的县加快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
六、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0.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精简会议活动,提高公文质量,注重调查研究,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厉行节约,坚持节俭办教育。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加大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开展干部下乡住村、领导包村增收工作,坚持和完善教育厅厅领导联系地市、高校制度。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整章建制,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做法制度化、有用经验长效化。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31.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加强我省地方性教育法规建设。积极推进教育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探索和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干部法制教育。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法制培训。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推动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校园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
32.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力争全省平安校园覆盖率达到60%。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指导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抓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能力建设。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学生上下学接送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