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 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19年上半年节假日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12月29日(周六)上班。
2.清明节: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
3.劳动节:5月1日至5月4日放假,4月28日(周日)、5月5日(周日)上班,4月28日上周四(双周)的课,5月5日上周五(双周)的课。
4.端午节:6月7日至6月9日放假。
节假日期间,学院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安排处级干部值班,各单位同时也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如有特殊情况节假日放假有调整时,另行通知。
学院总值班电话3566109,保卫处值班电话356611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