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院2015年上半年节假日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
1月
1日
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
1月
4日
(星期日)上班。
2.清明节:
4月
4日
至
4月
6日
(星期一)放假。
3.劳动节:
5月
1日
(星期五)至
5月
3日
放假。
4.端午节:
6月
20日
至
6月
22日
(星期一)放假。
节假日期间,学院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安排处级干部值班,各单位同时也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如有特殊情况节假日放假有调整时,另行通知。
学院总值班电话3566109,保卫处值班电话356611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