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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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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年09月27日 11:38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太工院发【201636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对国庆放假前及国庆期间全院安全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国庆放假前,各系部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各班级要以国庆假期安全为重点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重点是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国庆假期期间,师生外出活动增多,教育师生要时刻注意外出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禁止无证驾驶各类机动车辆。

    2.要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人:各系部书记、主任。

二、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国庆放假前,院属各单位要根据《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度安全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太工院发【201636号)文件中附表《安全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要求对所管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建立排查档案、做好排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后,及时整改并上报保卫处。

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在放假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全校范围所有设施进行及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责任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加强国庆假期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国庆假期期间,学生处、团委、各系部及后勤保障处应继续做好在校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学生人、财、物的安全。对于假期期间离校的学生,各系部要掌握他们的去向和联系方式。

    1.强化学生外出活动的管理工作。假期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各系部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有关单位如组织学生外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等活动,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必须提前向分管和联系院领导提出书面请示,经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对于大型集体活动要向保卫处上报活动方案及安全防范预案。严禁任何系部以集体名义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2.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责任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定要增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万无一失,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氛围。

附:安全检查内容及责任单位

特此通知

 

                                太原工业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2016 年9 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