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晋办发电[2016]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宣讲到全体师生员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各项要求。纪委办(监察室)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节假日期间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单位公用务车。在节假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公务,实行“公务用车申请报批登记制度”。
附:1.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2.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审批表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
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