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从即日起,学院进入全面应急工作状态,安排相关部门和系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24小时值班。具体值班安排及要求如下:
日期 |
带班 领导 |
值班 领导 |
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
(上午8:00—晚上18:00) |
(晚上18:00—次日上午8:00) |
5月27日 |
吴 刚 |
刘志明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牛宇岚 |
5月28日 |
- |
张晓红 |
董光荣 |
5月29日 |
吴 刚 |
靳金贵 |
孔令德 |
5月30日 |
- |
刘志明 |
赵金安 |
5月31日 |
吴 刚 |
李国臣 |
李建宁 |
6月1日 |
- |
吴跃焕 |
郭增卫 |
李振中 |
6月2日 |
吴 刚 |
梁玉蓉 |
贾晨芳 |
王建军 |
6月3日 |
- |
李国臣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郝计寿 |
6月4日 |
吴 刚 |
张晓红 |
李建平 |
6月5日 |
- |
靳金贵 |
温彦军 |
总值班地点:西区17#楼保卫处203室
院领导带班地点:培训中心2层
院领导值班地点:培训中心203室
值班电话:3566109
值班要求:
(1)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院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分管院领导在岗值班、相关部门和系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岗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决杜绝擅离值班岗位或由他人顶岗等现象,及时接听电话。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信息报送。值班期间,启动学院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相关要求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带班和值班领导,同时报省教育厅。
(3)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无值班人员签名的,按空岗处理。值班交接时,值班人员要将未处理完毕的事务向带班和值班领导汇报并和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接。
(4)责任追究。学院对应急值守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抽查。对值班工作中出现的脱岗、空岗现象或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