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从10月1日起执行冬季作息时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二、学生作息时间
上 午 |
6:10 |
起床 |
6:20—7:00 |
早操、早读 |
7:00—7:50 |
早餐 |
7:50 |
预备铃 |
8:00—8:50 |
第一节课 |
9:00—9:50 |
第二节课 |
9:50—10:10 |
课间操 |
10:10—11:00 |
第三节课 |
11:10—12:00 |
第四节课 |
下 午 |
12:00—13:50 |
午餐、午休 |
13:50 |
预备铃 |
14:00—14:50 |
第五节课 |
15:00—15:50 |
第六节课 |
16:10—17:00 |
第七节课 |
17:10—18:00 |
第八节课 |
晚 上 |
18:00—19:00 |
晚餐 |
19:00—19:50 |
第九节课 |
20:00—20:50 |
第十节课 |
23:00 |
熄灯 |
请全院师生员工遵守作息时间。各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安排,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