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值守工作,现将学院“国庆”期间处级干部24小时值班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值班 日期 |
带班 领导 |
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
(上午8:00—晚上18:00) |
(晚上18:00—次日上午8:00) |
10月1日 |
张晓红 |
雷小燕 |
徐保强 |
10月2日 |
靳金贵 |
刘玉红 |
赵建义 |
10月3日 |
刘志明 |
刘凤兰 |
宋 云 |
10月4日 |
吴跃焕 |
孙林叶 |
李 鑫 |
10月5日 |
梁玉蓉 |
刘 澜 |
史运平 |
10月6日 |
张晓红 |
贾婷婷 |
赵永强 |
10月7日 |
靳金贵 |
田月明 |
袁 毅 |
10月8日 |
刘志明 |
王晓文 |
王建伟 |
总值班地点:西区17#楼保卫处101室
值班电话:3566109
值班要求:
(1)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在岗带班、处级干部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决杜绝擅离值班岗位或由他人顶岗等现象,及时接听电话。要切实做好因疫情引起的突发紧急事件应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经请示带班领导后可以找其他同志代班。
(2)信息报送。值班期间,启动学院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相关要求实行疫情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疫情事件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报告带班领导。
(3)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无值班人员签名的,按空岗处理。值班交接时,值班人员要将未处理完毕的事务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和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接。
(4)责任追究。学院对应急值守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抽查。对值班工作中出现的脱岗、空岗现象或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