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近期学院值班和应急工作,现将处级干部24小时值班安排及要求如下:
值班 日期 |
带班 领导 |
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
(8:00—18:00) |
(18:00—次日8:00) |
3月4日 |
张晓红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段海龙 |
3月5日 |
靳金贵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徐保强 |
3月6日 |
刘志明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赵建义 |
3月7日 |
吴跃焕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宋 云 |
3月8日 |
梁玉蓉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李 鑫 |
3月9日 |
张晓红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史运平 |
3月10日 |
靳金贵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赵永强 |
3月11日 |
刘志明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袁 毅 |
3月12日 |
吴跃焕 |
党政办公室 3566010 保 卫 处 3566110 |
王建伟 |
3月13日 |
梁玉蓉 |
彭姝丽 |
姜胜奎 |
总值班地点:西区17#楼保卫处101室
值班电话:3566109
值班要求:
(1)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学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在岗带班、处级干部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决杜绝擅离值班岗位或由他人顶岗等现象,及时接听电话。要切实做好因疫情引起的突发紧急事件应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值班人员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经请示带班领导后可以找其他同志代班。
(2)信息报送。值班期间,启动学院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相关要求实行疫情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出现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疫情事件或安全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同时报告带班领导。
(3)值班记录。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无值班人员签名的,按空岗处理。值班交接时,值班人员要将未处理完毕的事务向带班领导汇报并和下一班值班人员做好交接。
(4)责任追究。学院对应急值守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抽查。对值班工作中出现的脱岗、空岗现象或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