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23年节假日放假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不调休。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教学安排按照教务部要求执行。
三、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教学安排按照教务部要求执行。
四、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教学安排按照教务部要求执行。
节假日期间,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安排处级干部值班,各单位同时也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如有特殊情况节假日放假有调整时,另行通知。
学院总值班电话3566109,保卫处值班电话356611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