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太原工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部
三、协办单位:党政办 教务处 学生处 团委
四、竞赛宗旨
1、积极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丰富学院文体生活,进一步推动学院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体质。
2、为学院和各系部选拔和培养太原工业学院优秀体育人才,全面带动学院体育工作。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6日下午14:00
地点:院田径场
六、竞赛项目
1.男子组:(5项)
100
米
、
400米
、
3000米
、铅球、跳远
2.女子组:(5项)
100
米
、
400米
、
1500米
、铅球、跳远
七、参赛方法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3年入学的太原工业学院本、专科新生,且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
2.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报名。各单位每项限报6人,每人限报两项;
3.报名时间从本规程下达之日起至
9月
23日
晚6时前交至体育部综合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参赛各单位须在体育部网页上下载运动会报名表,按规程要求认真填写。纸质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交体育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罗鹏飞:15834126688)
5.报名单报送后,所报项目一律不得更改。
6.各系部参赛运动员号码布必须使用由体育部统一印制下发的号码布。(男子号码布后两位编号为01——50,女子号码布后两位编号为51——100)
八、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比赛均采用中国田协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特殊情况于领队联席会议商定)
2.男、女
100
米
、
400
米
项目进行预、决赛;
3000
米
、
1500
米
项目,以成绩取名次。
3.径赛项目由竞赛组抽签安排道次。
4.径赛项目在检录处进行检录,田赛项目在场地内进行检录。
5.学生需携带有效证件。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以系为单位计团体总分。
2.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3.报名人数不足8人(队)(含8人或队时),按报名人数减一录取。
4.名次并列者,均计该名次积分,但无后一名次。
5. 破院记录者加10分;破省大运会记录者加20分(同一项目有多人破纪录者可累计加分)。
6. 团体总分相等时,按破省、校记录或第一名(或第二名、第三名)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7. 单项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4-6名颁发荣誉证书。
8.团体按成绩取前八名,颁发奖状。
十、竞赛纪律
1.个人项目提前20分钟检录,三次检录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检录后由裁判员统一领入比赛场区。
2.运动员参赛时一律在胸前和背后同时佩带号码布,未按规定佩带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竞赛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规程解释权属体育部。
太原工业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