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国庆”期间(10月1日-7日)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单位公务用车。
节日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办理公务,实行“公务用车申请报批登记制度”,要将车辆数、车牌号和出车事由详细说明,向院纪委办报备。节日期间未经审批私自动用公车,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太原工业学院公务用车申请单
2021年9月26日
上一篇:太原工业学院“国庆”期间值班工作安排
下一篇:关于2021年国庆放假安排的通知